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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兰花种名的命名 | |||||
| 作者:王力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18 | |||||
| 最近几年,各类兰花书刊及传媒中新品兰花层出不穷。大多为下山不久的新品佳花,为我们原已纷繁多姿的兰花园艺世界添色不少。但其中也出现不少问题,给我们一些初入兰界的朋友徒增了不少本不成为问题的问题。本文愿以此为契,以望引起重视并敬请兰友们在对新种兰花命名时谨审慎重。 一、异花同名。这类现象虽然比较少见,但也偶有发生。如"玉蝴蝶"一名,本人见到过不同蝶花而名相同的春兰,除了均是春兰蝴蝶这一特征外,其余很难找到相似之处。给人平添困惑,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命名的人均认为非此名不足以表达该花的特征或意境。其实实,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略一探究,应能找到更以合适的兰名,即使一时想不出最佳命名,亦可暂以一缓,假以时日,兰友中的有才高士,本人见识的长进,均能解此难题。何苦要鱼目混珠,给人迷茫呢? 二、同花异名。这种状况经常出现在新花发现后而分种在不同兰友手中,兰友们各自以自已的意愿命名并给以发表,除非仔细对照,一时难以察别。如一"三瓣一鼻头的梅瓣春兰,因其外瓣起飘而显出别具一格的风味而受到某些兰友的宠爱,故而各自取名造成混淆,本人已见到不亚于四五个的名字,细一察看及探究来历均为同一种花。按照兰界约定俗成的惯例,每一种新花出现后的命名,应尊重第一个发现人或获得者的命名意见。以后从发现人中获得的种苗均须以该人的命名对外言称,以示对发现人的尊重。即使要改名取而代之,亦应尊重并征求原发现人的意见,且在来历中道明出处及原名方是稳妥之策。而现今有的新花象战国时代群雄纷起,命名各异,除了造成混乱外一无是处,也是对发现人的不敬表现,甚至给人有掠名之嫌,有损兰人的兰德兰品。而实事求是,诚实无虚是养兰人的基本素养。这一点我们古人给我们作出了极好的榜样。如春兰名品"冠姚梅",很多史料上都记载是余姚王叔平发现的,现今兰界也流传着二种发现说,有的记载还言之凿凿,说王氏发现后举家庆贺,奔走相告,邀友共赏。但最近重读王叔平的《艺兰经验五十年》,发现王先贤自已明确记载发现人为湖州姚氏。其实凭当时王叔平的名望及在兰界的泰斗地位,他说是自已发现的,我敢料定是无人敢怀疑的。因从目前的有关记载来看,从王氏种养该花与姚氏的发现年代来看,相差不过十几年,而当时的交通和信息的闭塞,如有此心那真是唾手之事。但王先贤之所以为人人敬之的大师,除了其艺兰水平的至高无上外,其本身所具有的兰德亦是众人服膺的。仅以此点,我们是否该从中吸取养兰之外的一些为人处世的哲学呢? 三、急于命名。这种情况多体现在色花和奇花的命名上,很多兰友养兰年久,但终未一得好的新花,偶一发现,即欣喜异常,急匆匆命一名抛向兰界,除了极少的急功近利者有点心绪卑劣外,大多人的心情亦可理解,那种久待不遇的急躁并非是人人都能克服的。但是,好多的新花特别是色花和奇花蝴蝶等,在看了下山当年的照片后,久久不见该花的踪影,溯根追源下去,原是蝴蝶早已飞也,色花也回归娘家了。其实这类情况本是下山兰中不稳定基因的正常表现,但因有的兰人的匆匆出笼,误让人以为是复花正常的的稳定开品,这就容易使人受到"满腹热望终成空"的那种磁味的折磨,有点空欢喜一场的悲哀。 关于这一点,我很赞成过去一些品种命名的方法,那就是每一新品必须有连续三年的照片加以印证,以证明该花的稳定性和进化程度。而这点,撇开其技术角度不谈,其实也是对兰人耐心的考验。养兰以养心,如果你连三年的时间也等不住,很难让人相信你能养出真正的好兰。古兰谱中的一些养兰大师,其所养兰花何止现今记栽的种数,但其记载下来的也不过几十种,难道其挑不出一些比现今发表和流传的一些新种更好花品的兰花吗?我想不会是这样的,而只能是古人对兰花新种的宁精勿滥、精益求精的求实态度让他们作出的选择。 四、老种命新名。这里有二种情况,一是某些兰人从兰贩或他人手上得到一花,因自已的辩别能力和轻信他人的局限,使自已也误以为得到的是新花,故而使之。另一种是明知是老种,只因花的开品有异,故充新种以求名利。对于后一种,我们不想多谈,因为那类人已失去了养兰的目的和意义,纯粹是对兰花亵渎,称其为养兰人都有点罪过。而对于前一类兰人,甚至在某些养兰的经典入门书上都有收集的老种新名兰花,我只能说是过失的命名者,除了提高自已的辩别能力以外,能否对自已命名的兰花来一番审视,细忖一下我这花到底是不是下山的新花,看看与原老种的异同,如果有误,就敢于来改正这个过失,我是最为敬佩那种具有改正错误勇气的兰人的。因为人非神贤,艺兰的过程也是一个提高的过程,难道我们会嘲笑自已的儿童时代的幼稚吗?那只是一种可爱,是一种纪念。 而对编著者而言,作为一种宣传和弘扬兰文化及指导养兰技术的著作,应以谨慎严格的要求来收录各类新品,以求权威性和经典性。对于收录的新品,特别与某些老种非常类似的新品,更须加以注释,说明相同点和不同点,不要把仅仅因为栽培技艺的不同而产生的花品的不同当成不同的品种,把那些区别老种特征的不同之处并据此可以独立门户,自成新种的特征加以详细阐明。籍此提高养兰者的辩别能力。 上述四种兰花种名命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实早已有了一种严格的和完善的解决方法,只不过是我们没有按此规范来执行而已。因为几年前中国兰花协会品种登记委员会的成立就是为解决此类问题而设的。但我们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引发出屡出不穷的麻烦。这除了登记品种手续上的严格外,兰人心中的意识可能还有待改变。因为你每一发现的新种,说到底并非你个人所独有的,而是自然界贡献给人类的一种美的对象供整个人类享受它的愉悦。而你的作用是把它发掘出来。如果你以此更好地培植呵护,让人们享受到更加完美的审美对象,那实在是一种对人类的贡献。那么通过一套合法有效的 程序加以固定化,并经过众多专家的鉴别和定论,你对人类的贡献也就得到了充分的承认。 因此,愚以为,只要是真正的好花,真正的新花。是经得起检验的,也是应该在权威机关得到验证并承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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